【导语】一些浙江自考生因为生活变故,需要到外省生活工作,如果想要保留已经取得的课程成绩,一定要按流程办理转出手续,审批通过后,考生就可以在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了。需要注意,如果考生不符合转出条件,是无法将已合格的成绩一并转出到省外的。那么,浙江自考申请转出需要满足什么要求?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自考申请转出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1、浙江自考一年有两次申请转出的机会,通常安排在每年的2月下旬、8月下旬,具体的转出申请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消息为准。考生须按时办理各事项,逾期是不能办理相关业务的;
2、考生须先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核对个人信息、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信息须先进行更正,然后再申请办理省际转考(转出)。
3、考生须先了解转入省有关转考(转入)的规定、办事流程,避免由于不符规定要求而被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退回。考生在填写转入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等信息时,务必确保正确无误;上传的照片须是近照、标准证件照;否则可能会被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退回。
4、考生填报的邮箱须准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转出)介绍信》发至该邮箱,考生可按需自行打印。
5、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6、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7、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浙江省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8、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9、考生在浙江省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不得转出。
如果考生对于具体的转考操作流程存有疑问,可以参考《2022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办理指南》。
浙江自考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浙江自考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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