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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17:21:56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强国有我”伟大实践,坚持榜样育人,激励广大中小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22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品行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社会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热爱劳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关注社会时事和热点问题,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刻苦钻研,善于质疑,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科成绩均为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和各级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良好以上。

  (二)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学校学生会(团委)或班委(团支部)干部一年以上。

  2.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感,积极主动组织和承担集体活动、劳动实践和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群众服务,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3.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比较突出的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4.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中小学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集体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关心国内国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明实践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师生言行文明,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3.班集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

  二、评选对象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类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优秀班集体:全市中小学班集体。

  三、名额分配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属学校严格控制上报名额,具体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宣传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级和年级考评的基础上,由学生推选或班主任、任课老师提出人选意见,学校政教(德育、学生)处组织考核,征求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核同意后上报。各区县教育局所属学校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市属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2.被推荐人选要在所在学校单独张榜公示三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未经公示者一票否决。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评选过程作为一次讲诚信、讲正气、讲公正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上报形式: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要根据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在市级评选工作截止日前,及时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汇总表(附件8)的电子表和盖章后的PDF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hzjyjdtyc@163.com。市属职业学校上报职成教处,发送至hzzcjc208@126.com。市属学校公示结束后将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附件7)盖章PDF件同时上报市教育局,推荐表(附件2、3、4、5、6)不用上报市教育局,应以书面形式保留在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备查。

  4.上报时间:中学段毕业班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于6月9日前,中学段非毕业班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于6月1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育艺术处。

  湖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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