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浙江省自考生需要办理英语免考需要符合有关的免考申请条件,在规定时间参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一、免考条件
“00015英语(二)”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35周岁以上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申请学位者,须取得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二、免考申请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上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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