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9-10日向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退费申请及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867976251@qq.com)。经审核确认后报名费将于考后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超过受理时限的,视同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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