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浙教试院〔2022〕7号)要求,我市于4月8日起启动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4月8-9日、4月15-16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二、测试地点: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三、测试要求:考生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凭身份证原件在考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生一般可在考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查分验证栏目查询成绩,测试成绩由国家语委发布。
附件: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xlsx
丽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3年3月1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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