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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2023年上半年宁波大学自考转出申请条件

时间:2023-02-23 10:50:17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读】2023年上半年宁波大学自考转出申请时间为2月21-28日,考生提交转出申请前,需要先在外省取得一门自考课程的合格成绩。期间不得违反转出规定,否则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宁波大学自考转出申请条件吧。

  2023年上半年宁波大学自考转出申请条件:

  1、持身份证、浙江自考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并签字。

  2、在转入地获得至少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3、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而被停考或延迟毕业,不能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5、免考课程成绩、实践课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不到一年的,不能转出。

  2023年上半年宁波大学自考转出申请时间有限,错过至少要等半年,有需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

  2023年上半年宁波大学自考转出申请流程:

  1、考生在申请办理省际转考(转出)前,先通过《浙江自考报名入口》进入系统,查询核对个人信息、课程成绩信息。

  2、信息核验无误,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浙里办”APP办理转出。

  详细的图文版操作步骤可以参考《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

  【结尾】以上就是关于“2023年上半年宁波大学自考转出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考生。考生如果想获取更多关于宁波大学自考的相关资讯,如成人自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条件、备考知识、相关新闻等,敬请关注浙江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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