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授予夏佩韦等12名本科生相应学士学位。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3月28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后向我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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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授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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