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自考学生:
浙江省自学考试2021年宁波大学“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现场答辩安排如下:
答辩时间:2021年10月10日(周日)
答辩地点: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西校区实验楼)
答辩分组:另行通知
参加答辩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一、答辩前准备工作
1. 论文查重。查重要求:凡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5%或段落复制比超过35%的论文,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可用知网、维普等官方系统查重,需本人提供查重报告。
2. 准备材料,打印毕业论文,一式三份,简单装订。答辩当天上交内容包括:(1)毕业论文(含封面、封底)3份;(2)开题报告;(3)毕业论文指导卡;(4)指导教师评语及评分表;(5)论文查重报告。以上内容凡需导师签字的请提前找导师签好字再上交。
二、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学员制作答辩PPT陈述毕业论文(可带论文打印稿),时间不超过5分钟。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1)毕业论文的研究背景;(2)研究基本内容;(3)研究的主要结论;(4)研究不足等。
2. 答辩组成员提问。
3.学员就所提问题进行直接答辩。经答辩组同意,学生也可以稍作准备后再回答问题。
4. 由答辩组合议作出论文及其答辩成绩的建议。
5. 由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定论文及其答辩的成绩。
三、毕业论文修改等要求
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答辩后三日内,完成论文的修改。论文定稿1份打印装订后,交至西校区实验楼414刘老师处。如本人不方便到校,可用EMS或顺丰邮寄,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大学西校区实验楼414,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574-87609274,同时电子稿(论文命名格式:学生姓名-导师姓名-论文题目)发送到819894176@qq.com邮箱。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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