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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03 17:53:4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宁波市各报名点、考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21〕7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宁波市2023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考试科目

  高一学生报考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

  高二学生报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技术。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成绩等级不合格,可在本次开考的科目中自主报考相应科目。社会人员也可根据各科目考试安排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及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7日9:00至4月1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5日9:00至4月17日17:00。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考生须仔细核对录入的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含照片)和报考科目准确无误,方可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缺少照片的考生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须先按系统提示上传规范格式的照片。如认为系统里照片不合宜,可联系报名点管理员重新上传。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四、报名费用

  学考科目收费按普通高中学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20元(浙价费〔2013〕118号)。

  五、其他

  1.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其所报名参加的考试项目的费用。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或已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社会考生请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区市(县)选择确认点,其中现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含高新区)的社会考生请选择“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生)”作为确认点。

  3.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在报名信息输入时还需录入相应信息提出申请,具体办法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7323004、87322172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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