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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宁波市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信息确认通知

时间:2023-10-26 13:53:20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工作将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4日进行。根据《浙江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宁波市实施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期间首先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用进行现场确认;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确认报考资格

  根据《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一)》中的报考条件,已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在确认期间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凭证,如无法提供将不能在本报考点参加考试。

  二、登录网上确认网址或扫描二维码

  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三、网上确认环节

  1.个人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10月30日12:00—11月4日17:00

  2.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7:00

  3.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1:00点。

  4.审核结果反馈:考生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和研招网站内信息,审核结果会在10月31日9:00起陆续发送。

  5.考生本人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看:

  “审核通过”,表示材料上传完整正确,已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审核不通过”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上传材料缺失、规格有误等,考生可根据网上提示内容,及时重新上传相关的材料,等候复审;二是不符合我报考点接收条件或逾期未补充材料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网上信息确认材料提交

  详见文末附件《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上传材料及标准》。

  五、现场服务及电话咨询

  本次确认材料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凡在网上按要求递交了材料且审核已通过的考生无需再到现场确认。无法通过网上上传材料的可到现场咨询。

  地址: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89号)

  咨询电话:0574-87323004 0574-87361981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10月25日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报名费支付,未缴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2.招生单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网上确认,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4.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提前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没有充足的时间补交材料。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审核期间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 查询考点考场信息:请所有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教育考试”和“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nbeea.nbedu.net.cn),本报考点将于考试前公布研考考点考场信息。

  附件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上传材料及标准

  为便于考生提前准备确认材料,现将网上确认时考生应提交材料告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规格参照系统提示要求);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脸部无遮挡且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

  以上二项为所有考生都必须上传,若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如港澳台通行证等)须另外上传有效证件照片;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须另外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相关材料:

  (一)往届生

  1.所有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有下列情况的往届生需上传相关材料:

  ①宁波户籍的往届生请上传户口本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个人单页)

  ②非宁波户籍在我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8、9月或2023年8、9、10月)在宁波大市范围的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站或浙里办上下载带有二维码的社保证明。

  ③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请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⑤军人、武警官兵须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以及驻甬部队证明。

  ⑥在读研究生(即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如考生由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而导致学历认证不通过的,除上传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照片以外,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证明。

  ⑧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原件的照片。

  (二)本科应届生

  1.所有本科应届毕业生必需上传的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港、澳、台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学校应届生证明。

  3.延迟毕业的考生请上传高校出具的延毕证明。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四)特别提醒

  1.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2.考生提交的所有确认材料照片不小于80K,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将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重新在系统中提交照片材料或到现场进行报考材料审核工作。

  研考报名准考证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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