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2年10月份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科目、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绍兴市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电话:0575-85145734(工作时间)。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规事实认定 | 处理决定 |
330622214008778 | 405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发出后继续答题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330622214007073 | 301A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发出后继续答题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330622211002266 | 101综合素质(幼儿园)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330622211002266 | 102保教知识与能力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绍兴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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