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3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依据高校招生政策,体现学前教育专业特色,特制定我市今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考试(以下简称“术科考试”)办法。
一、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考试项目:声乐、舞蹈、语言表达。
(二)考试分值(满分120分):声乐40分、舞蹈40分、语言表达40分。
二、考试形式和要求
考生参加每项测试时,要求素颜,不可化妆。所有考生均要接受考前检查,所穿衣服及携带的考试工具等禁止出现任何与机构单位关联的标识(如培训机构名称、校服等)。每项测试形式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声乐
考生在以下20首歌曲中自选一首清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送别》、《友谊地久天长》、《长江之歌》、《我爱你塞北的雪》、《南泥湾》、《康定情歌》、《青春舞曲》、《鸿雁》、《摇篮曲》(勃拉姆斯曲)、《我和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题歌)、《前门情思-大碗茶》、《唱脸谱》、《踏雪寻梅》、《歌唱祖国》、《大海啊故乡》、《化蝶》、《难忘今宵》、《游击队歌》、《十送红军》。
(二)舞蹈
考前(3月中旬),温州大学将考试指定的6首音乐舞曲挂在其招生网(http://zs.wzu.edu.cn)上供考生自行下载,考生也可以登陆温州市教育考试招生网(http://www.wzksy.cn)下载。考生须选择其中1首指定音乐舞曲进行自行编舞。考试时考生按一定人数分组并按照同一舞曲进行舞蹈展示。考生无需自备伴奏带,不按指定舞曲表演成绩无效。
测试时,舞蹈道具一律自行携带,服装要求在以下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
1.练功服;
2.T恤+舞蹈裤或运动裤。
(三)语言表达
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材料现场抽签而定,朗读时间为3分钟左右。
三、 考试地点
原则上安排2-4个考点,具体考点地址另行公布。考前,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当年报考人数,确定考点并在温州市招生考试网上公布并告知具体安排事宜。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为5月13日-14日。
每半天考试将安排两个批次进行。考前3天,市教育考试院及时公布各县(市、区)考生考试时间安排,明确各批次考试考生报到时间(考生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在规定报到时间内迟到15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届时,考生可以在温州市招生考试网或各考点学校(高校)网上查询相关考试事宜。咨询电话:0577-88638063,88638092。
五、考试组织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考试实施,各考点负责考务工作,市局纪检、高教、职教等部门参与监督和巡视。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安排1-2名人员带队,确保各地考生安全有序参加术科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考后统分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完成,并及时公布术科考试成绩合格线。
(二)考生报名、志愿填报、组档和录取等工作均按《2023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教考〔2023〕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2024年起,术科考试将采用面谈形式进行考核。由考生随机抽取一套题目(含2个话题),其中话题1倾向职业认知等方面内容,话题2倾向于日常生活等方面内容,考生无需事先培训准备;考官根据话题与考生进行交流,同时结合考生入场的行为举止,重点了解考生的整体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楚、自然流畅等)以及初步的职业认知(有爱心、责任心、尊重儿童等)等综合素质内容。面谈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成绩合格者方具备填报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志愿资格,最终根据平行志愿及投档原则,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谈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具体面谈考核办法以2024年的文件为准。
(四)疫情防控
因地制宜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有关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及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本考试办法也适合“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术科考试。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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