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培训机构了解到,进入暑假以来,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拳出击,动真碰硬专项整治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行为。继7月中旬开展第一轮专项督查对10所违规学校典型进行全省点名通报后,近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对这10所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严肃处理:
浙江自考培训机构得知,对违规补课的修水县琴海学校、南城县第一中学、南康中学、广丰中学、杭州高新区艾溪湖中学、绍兴市第三中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责成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并给予学校全县(市、区)通报批评,对学校校长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对违规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用的都昌县第三中学、泰和中学、永丰中学;浙江自考培训机构得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责成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家长,并给予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对个别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上栗县湖塘小学;浙江自考培训机构的老师得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责成违规教师立即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学生家长,对违规教师(代课教师)予以辞退,并给予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对学校校长进行约谈。
浙江自考培训机构获悉,为进一步严肃政策执行,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遏制违规补课行为,省教育厅还对违规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如下处理:在2018年县级政府高质量发展教育综合考核中记监管不力1次并倒扣分数;在相关教育专项资金分配安排中对管理因素予以扣分;若再次违规,省教育厅将视情节轻重责成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学校校长给予行政警告、调离、撤职等处罚,并对所在地2018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加重扣分。
浙江自考培训机构得知,省教育厅将以“钉钉子”精神,弛而不息保持整治违规补课的高压严管态势,不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越往后执纪问责越严,坚决整治违规补课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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