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科)-停考过渡
专业代码:970201
原专业代码:050114
原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
主考院校: 哈尔滨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主要培养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适宜在党政机关,包括报刊宣传、新闻出版、影视文化、互联网、对外交流其他企事业部门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门人才。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顶替办法见注2 |
2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
3 | 529 | 文学概论(一) | 7 | 文学概论 |
4 | 530 |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 6 |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包括当代) |
5 | 531 |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 5 | |
6 | 532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 6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9392 |
7 | 533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 6 | |
8 | 534 | 外国文学作品选 | 6 | 外国文学 |
9 | 535 | 现代汉语 | 7 | 现代汉语 |
10 | 536 | 古代汉语 | 8 | 古代汉语 |
11 | 506 | 写作(一) | 7 | 写作 |
12 | 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无纸化上机考试 |
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
合计 | 68 |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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