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函授本科毕业生及自考本科毕业生均需办理此手续,按如下要求申请学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之间已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毕业生;2021年7月已经毕业、2022年7月即将毕业的函授本科学生。
2、通过河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或我校2021年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3、符合中工教[2014]15号文件《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附件2)、中工教[2014]16号文件《中原工学院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附件3)的授予条件,请下载并认真查看文件。
4、符合中工教[2016]1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附件4)。
二、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5:00前
三、申请要求:
由于疫情原因由原来的到校申请改为网络提交申请。
1、自考毕业生:
申请人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一,表1-表4)。
2、函授本科毕业生:
申请人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一,表1-表3)。
填写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表格中照片务必与毕业证书照片为同底板,身份证、自考生毕业证须将扫描件插入相应位置,我们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相关审查,不符合申请资格者将不予办理学位证书。
四、申请方式:
将填写好的附件一电子版于5月13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过期将不再办理,请相互转告。
邮箱:345184974@qq.com
邮件名称:函授2019级/函授2020级+专业+姓名学士学位申请;自考+专业+姓名学士学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自考学生申请加入“中工自考学位申请”QQ群(群号:456103539),函授学生申请进入“中工2022届秋季成人学位申请”QQ群(群号:776168710),申请者须实名制申请方可批准入群。领证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2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工教〔2014〕15号)
附件3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教〔2014〕16号)
附件4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工教〔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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