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照片图像应使用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二、拍照要求
1.背景: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三、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在具备良好条件的照相馆取得电子照片并进行拷贝使用,不得微信传输,不得用手机拍照上传,照片质量将会影响您是否能够成功上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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