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全区共设拉萨、山南、日喀则、林芝、昌都、阿里等6个考区14个考点,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10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
1.准考证:准考证为首次报名时领取,须妥善保存至毕业,考生考前一周前往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凭身份证领取;
2.考试通知单:10月9日开放自行下载并打印。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http://zksk.zsks.edu.xizang.gov.cn:8082/),通过“考试查询”→“考生座位查询”选项,下载并打印。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通知单“三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三、疫情防控和考场纪律
(一)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好口罩,确保个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码”。
(二)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当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备用考场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禁止携带除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文具(含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规定物品外进入考点。考试答卷时,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英语、藏语文除外),否则成绩为零。
(四)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五)考生离场时,不得销毁或带离考场内使用的任何考试材料,须服从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考场及周边聚集。
四、考风考纪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和考试考务相关规定。
(二)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予严惩,考生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的涉嫌犯罪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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