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规定的考场。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0.5毫米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无线通信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不得有发射、接收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准交卷出场。
四、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栏目,在答题卡上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答题卡一律作废。
六、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2B铅笔(有特殊要求,如作图外)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无效。
七、考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和答题卡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破损、污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案。
九、考生在考试结束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声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按要求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十一、对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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