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开设本科、专科学历层次共37个专业。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范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它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可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3号)文件精神,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可向主考学校申请相应学位。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条件
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规定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因违犯考试纪律受到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报考,各地招考办不得予以确认,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在押劳改人员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一)汽车运用工程(本科)、交通土建工程(本科)、 工程造价管理(本科)、土木工程(本科)专业是高职高专院校衔接自考本科(简称“专本衔接”)试点专业。其中汽车运用工程(本科)和交通土建工程(本科)面向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工程造价管理(本科)和土木工程(本科)专业,面向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是中职学校衔接自学考试专科(简称“中接专”)试点专业,面向西宁世纪学校已注册参加“中接专”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其它专业均属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各地招考办不得拒绝考生报考。
(二)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三)考生按专业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本次考试《报考简章》公布课程中的1-4门课程(同一时间开考两门以上课程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门)。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对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认证的要求,自2014年上半年起,各地一律不再接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新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五)根据青考办[2016]25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上半年起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基础科段)、公安管理(基础科段)、秘书(专科)、金融(专科)、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中接专”)、经济学(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专本衔接”)8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已报考的考生,过渡期为三年,毕业证书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六)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可直接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凡上述范围之外的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七)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方能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取消考试成绩或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方式
(一)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的具体事宜请登录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网(http://www.qhkszs.com)查看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公告。
(二)考生登录http://www.qhkszs.com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报考的考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并打印《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核对《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上的报名报考信息及考试科目,核对无误后签上本人姓名交招考办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到本人报考的考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的和未在《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上签名的,报名报考无效。
三、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考试地点
(一)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10日
2.现场确认时间:9月6日至11日
3.现场确认的地点:各市(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考试地点及考场和《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时间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于10月16日―20日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报名考试费
根据青财字[2015]205号文件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五、关键信息修改
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成功后,如果关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和照片)有误,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考区提交《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的户籍证明,考区审核签字盖章后,待报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由考区上报省自考办,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关键信息变更方可生效。
六、有关合格证书的免考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考生可在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系报考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联系电话:0971-6306211。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三)凡要求免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将原学校的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红印,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验印自己的专科学历,并且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报告》(含二维验证码)交给当地招考办初审,将符合条件者集中报省自考办审批。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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