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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吉林自考报名工作通知

时间:2023-01-09 14:05:2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关于做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吉林省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职高专、二学历自学考试定于4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就此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方能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

自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24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25日(周日休息)。

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相关高等院校(以下简称确认点)。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自考信息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申请系统会提供《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以下简称信息确认卡,详见附件)及《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的打印。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信息确认卡、报名申请表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设置考点的高职高专院校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进行现场确认。

3.设置考点的二学历院校在校生采用传统读卡模式报名(不在网上报名),且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进行现场确认。各二学历院校报名数据于3月 26日前报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部(0431-84658737)。数据上报后,不得更改。

四、报名要求

1.本省自学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若户籍所在地没有设置自学考试考点,可以到其所在的地级市(州)政府驻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

2.已经在省内异地报名考试的本省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考试,报名考试时仍使用原准考证,考籍转由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办管理。

3.非本省籍考生需回原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工作单位变动需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居住证和工作单位证明在单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考试;军人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在部队驻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在籍学生须持所在学校学生证和由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报名考试。

4.从本次自学考试开始,我省要求参加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建立信息确认卡,否则不予办理现场确认。信息确认卡将作为考生身份认证、办理毕业、信息更正及考试地点确认等的原始依据存档,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5.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信息确认卡、报名申请表进行现场确认。新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到确认点现场照相,并缴费确认。在籍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到现场直接缴费确认。

6.信息确认卡建立后,考生所属的考区以已经建立的信息确认卡的考区为准。原则上考生只能在信息确认卡所建立的考区报名考试。

7.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校验错误的考生,由确认点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确认点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8.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含网上报名当日,遇周日顺延一天)到现场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网上报名申请自动作废,需重新进行网上报名。长春市(城区)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因考位满额而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由该确认点与长春市自考办协调解决。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如需办理转考、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内到确认点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吉林自考信息网和考试项目管理平台予以发布,请考生与各级考试机构及时查阅。

各报名机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报名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为考生服务,认真做好现场确认等报名组织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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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1月13-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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