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我省2015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8日-19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4〕44号)(附件1)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15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范围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19日。
(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15年1月18日-20日。
(三)现场报考时间:2015年1月18日-22日。
(四)互联网报考时间:2015年1月15日-24日。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新生报名报考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各区招考办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
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考生必须完成摄像后才可以报考。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
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新照片。再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最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
6.报考:成功确认照片为本人1-2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号清单到报名报考点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登记卡(广州市)》,缴交报考费后进行报考。
7.报考确认:报考点录入后打印报考校对单,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校对单上的相关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旧生报考
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网址:www.gzzk.cn)报考或考生本人到我市各区招考办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附件2)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互联网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
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四、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五、其他
(一)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报考点现场报名报考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
(二)在南沙区社会报考点报名报考的考生暂安排在番禺区考试。
附件:
1、关于公布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广州市各区招考办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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