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主考学校、行业(部门)委托单位: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销售管理等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9号)、《关于调整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决定调整我省自学考试物流管理、销售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升本,020229)、销售管理专业(专科,020313)、销售管理专业(专升本,020314)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调整后的课程设置详见附件。
二、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经参加“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非学历证书考试,并通过1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的考试。
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学习成果认证(免考)。
选择不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其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相应专业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学习成果认证(免考),认证的课程总学分数不得超过已通过的证书课程总学分数;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不得以其中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认证。
《关于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鄂自考[2010]26号)、《关于转发全国考委<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鄂自考[2012]33号)中的课程设置,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
请各相关主考学校、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务必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考生,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安排以上专业的课程设置调整事宜,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以上专业课程设置调整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计划科反映,联系电话:027-68880241。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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