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2021年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17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以下简称《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报考前,考生需熟知《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4)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6)考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考生仅注册,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报考监所管理(本科)和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学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公布停考,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4.从2021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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