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详情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2年11月-2023年1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因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办理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七)考生办理业务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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