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要求
(一)本次毕业申请除极少部分考生需现场提交前置、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余全部实行自助服务系统上传材料的方式,进行毕业申请。提醒现场提交材料的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并遵守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和当地防疫部门最新防疫要求。
(二)初审通过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回执单》,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回执单》上的各项信息,所有信息必须是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并与自助服务系统里的信息保持一致。考生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不予办理毕业审核手续)并在支付毕业审定费前扫描上传到自助服务系统中相关毕业申请栏目里。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影响如期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并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执行。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3年3月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不需要此项,不用验证,可以截图打印或直接打印网页)。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
学信网信息中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和毕业申请中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扫描件需上传自助服务系统中,原件需上交毕业申请时选择的单位)。
(五)具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前务必先向市州或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多考籍号合并(包括外省转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
考生凡基本信息不全、错误的,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须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提交基本信息修改。
(六)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考生如有课程免考须在11月22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经终审通过的(11月25日前)不予认可。申请毕业时,自助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界面中如无免考成绩的考生还需上传纸质免考确认单及免考材料的复印件。
(七)已经停考且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的专业,在籍考生只可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已经停考但仍可颁发毕业证书的专业,在籍考生自2021年下半年起,只能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
(八)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再次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含相片、专科学历等),因身份信息比对不通过的,将取消本期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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