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关于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及毕业证明书申办的须知
一、为方便考生领取毕业证等材料,请考生就近选择广西区内各市自考办或有关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作为毕业证书领取单位。
由于本次毕业申请各地市自考办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请考生务必提前向各市自考办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咨询具体的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
二、毕业办理程序
本次毕业申请分为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缺一不可,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及网上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申请
1.请考生于2022年11月21日9:00至28日24:00期间自行完成本次毕业的网上申请,考生可选择“广西自考”手机APP或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具体操作分别如下:
(1)打开“广西自考”手机APP,点击下方“业务办理”后,点击页面中的“毕业管理”,然后点击页面中的“毕业申请”按钮,进入毕业申请页面,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
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包。
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后,选择“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入口一”或“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入口二”中的其中一个进入,输入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毕业管理”,再点击“毕业申请”进入申请界面,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
请考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填写个人简历时,应从高中经历开始填起,时间连贯填写到至今的工作经历,如确无高中学习经历的,则学习经历往前推;如当前无固定工作的,按“自由职业”填写,自由职业的职务填“无”或留空。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网上申请阶段须同步核验前置学历。核验通过的,无需在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上传前置学历材料;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以下辅助证明材料:
(1)前置学历为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考生,上传本人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前置学历为2001年以后毕业的考生,上传本人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同)申请。
(2)如考生存在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等)和本人现在户籍信息不符的,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
(3)如考生因毕业院校原因导致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信息与现在不相符的,请与毕业院校联系更正前置学历信息后再进行确认。
3.如考生在提交毕业网上申请时收到照片不合格提示或注册准考证已超过5年及以上的,请在提交毕业网上申请时上传本人蓝底或白底彩色电子头像照片;照片要求:像素480 * 640(宽*高),照片大小在20KB-40KB之间,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免冠、无妆、无美颜及修图,不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和美瞳。照片以“本人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果没有收到照片不合格提示或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不再更换原有照片。
(二)网上确认
1.办理时间
(1)确认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
(2)已上传材料但审核确认未通过而需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办理。
2.办理流程
网上确认的具体操作流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发文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广西自考办”上的信息发布。
考生在网上申请后,应及时密切持续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广西自考办”、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招生考试院订阅号”发布的有关网上确认的最新信息和要求,及时登录“广西自考”手机APP或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了解个人毕业申请的变化和动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补充上传证明材料,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三、毕业办理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申请有关信息,凡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在提交网上毕业申请时,应关注个人各科成绩是否有缺失,如有从外省转入的成绩、纸质免考单科合格证、多个准考证号等材料的,应主动在系统中上传成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成绩不全而退档,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生须按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全部应考课程且成绩合格,详情可参看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查阅此通知的网址是: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8_24986.htm 。
(四)有实践环节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完成上机实践考试或实践报告、实习等环节;本科专业的考生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必须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论文答辩申请的有关事宜请参看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五)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有关信息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申请。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考生有更正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须在办理毕业申请确认的三个月前就近到广西区内各市自考办或有关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办理信息更正手续,且以新的姓名报考并通过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的考试,方可申请毕业。办理信息更正申请时,应先通过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提交网上申请,然后再到现场办理手续。办理姓名更正手续时,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姓名变更登记页复印件;办理身份证号更正手续时,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派出所证明。
(六)专本衔接考生由所在高职高专院校统一组织办理毕业申请手续;有沟通课程合格成绩或参加已备案高校网络助学的考生,须选择所属主考学校作为毕业证书领取单位;护理学专业(包括专科和本科)的考生须选择主考学校作为毕业证书领取单位;公安管理学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广西警官学院作为毕业证书领取单位;上述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均不能选择地市自考办作为毕业证书领取单位。
(七)广西从2011年元月起,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00022高等数学(工专)、00023高等数学(工本)等4门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不选考以上四门课程考试的考生,可选择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选考课程目录内的课程予以顶替,详细说明请参看自治区自考办发布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自考专科毕业生,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已于之前办理通过自考毕业时使用过的合格课程成绩不能再作为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课程成绩使用。
(九)有部分课程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的,必须在申办毕业手续前将外省的自考成绩转入广西。否则,不能在广西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根据广西自学考试相关规定:
1.从外省转入广西的考生,须充分了解广西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并按广西的专业课程设置继续参加考试或办理毕业。
2.从外省转入广西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在广西办理相应专业毕业申请:如果申请的是专科专业,则必须在广西实际考试取得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如果申请的是本科专业,则必须在广西实际考试取得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四、领取毕业材料
请考生本人于2023年1月4日前(仅工作日)先通过电话预约领取毕业证书等材料的时间,预约电话:0771-2852098,预约成功后,考生本人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约定的时间领取,且领取时务必认真核对毕业材料的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五、学历信息注册及查询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2023年1月20日前向教育部申请电子注册广西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历信息,学历信息可查询的具体时间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的通知发布,届时取得毕业证书且前置学历核验已通过的考生,可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自学考试学历信息。
考生存在前置学历核验不通过的,由教育部进行前置学历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查询本人自学考试学历信息。
六、毕业证明书申请
(一)办理流程
1.2005年及以后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1日至28日期间自行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点击页面上方的“毕业管理”,再点击“毕业证明书申请”进入申请界面,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
2.2004年(含)以前毕业的考生,无需在网上提交申请,现场办理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期的电子证件照片,电子证件照片的要求请参看第二款第(一)条第3点中关于毕业证书彩色电子头像照片要求。
3.现场确认(毕业证明书只接受现场确认方式)
(1)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2)地点: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青秀区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
(3)所需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仅用于核验)。
(二)领取毕业证明书
请考生本人于2023年1月9日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领取,且领取时务必认真核对毕业材料的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防疫政策措施会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而发生变化,考生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现场确认手续、领取毕业证或毕业证明书前,应自行提前了解、充分知悉并严格遵守南宁市有关部门动态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各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措施可以通过“国务院”APP、微信和支付宝“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18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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