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停考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2个专业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精神及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社区护理学(专升本)等2个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英语(专科)、社区护理学(专升本)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专业停止接受新生注册。
二、2023年12月31日前,上述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以继续报考本专业课程;自2024 年起,停止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以上停考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报考、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相关停考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另行公布。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加强宣传,及时通知考生,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停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7月18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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