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
一、学位申请条件及要求
1.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课平均绩点为2.0(含)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学位申请有效期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以本科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二、学分与绩点
1.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2.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①学分绩点: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后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②平均学分绩点:学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总数,即为该生该时期内的平均学分绩点。即:
平均学分绩点=
③自学考试,以规定的学位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即为该生该时期内的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3.多学期完成的课程学分统计按最后一学期学分统计,例如:英语课程分3学期教学,第3学期学分为4学分,在统计学分绩点时按4学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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