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公布《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简称专业汇编)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专业汇编自2022年1月起实施,2022年报名注册的新生按照专业汇编的计划执行。
2.《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琼考〔2020〕33号)于2023年12月31日废止,2021年12月前注册的考生在琼考〔2020〕33号文废止后还未完成专业计划课程考试的,调整到专业汇编的专业计划继续参加考试。
附件:1.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
2.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基本说明(2021年清单版)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以国家考试为核心,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为主,面向社会公民提供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水平和课程设置在总体上应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层次专业要求保持实质等效,同时,结合新时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充分考虑自学考试生源对象的特点,突出强化学习的实用型、多样化、个性化和可发展教育,满足学习者终身学习需求。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新时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本行业发展需要,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职业道德,具有能在本行业一线从事生产建设、技术操作、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素质人员。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水平和课程设置在总体上应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层次相同专业水平保持基本一致。
四、毕业标准
(一)专科专业。本专业计划中,合格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毕业环节要求。
(二)本科专业。本专业计划中,合格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少于13门,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毕业环节要求。
(三)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四)学位证书。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学科的学位,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由主考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五、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的
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具体要求按专业计划执行。考生的本科论文答辩、毕业设计、临床实习等考核,必须在所报考专业的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六、课程体系与学分
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毕业考核等,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毕业考核根据各专业实际需要设置。各专业课程设置及具体学分详见专业考试计划。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海南省考试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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