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毕业条件
(一) 按照全国考办和琼考办(2018)74号文件规定,考生需按要求考完所申请毕业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包括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才能提出毕业申请。
(二)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
二、 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到所报名的助学单位提出毕业申请。
(二) 申请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的内容要完整真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交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材料不齐不全或是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三) 助学单位负责考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认真审查复核。审核人在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名,原件退还考生。
(四)助学单位负责考生的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助学单位负责对其前置学历的审核,前置学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材料上报
(一) 各单位应指导考生规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对上报的所有毕业生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上报的材料有误或漏填、漏送而造成无法审核的,将由各助学单位负责。
(二) 《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考生提交的其他材料,在12月6号前提交我校自考办。
四、有关要求
(一)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毕业资格审核,做好宣传,强化服务管理,落实“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二) 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如有误需要更正的,需在毕业办理前提出更正申请,并附上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 有免考课程的考生要有经省自考办批准的免考审批表。
(四) 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毕业生申报材料上报到我校自考办,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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