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考生可随时在“招考资讯网”下载2021年10月份自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自10月2日开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参加多场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多份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未带符合要求的健康卡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于10月2日前申请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凭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或“绿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10月2日至10月15日,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接触外地来津人员,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4.考生若在10月2日至10月15日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区自考办(点击查看联系方式),并到指定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可于10月8日开始,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本人所在考点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天津健康码“绿码”(或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考场,简称2证2卡1码(或1证明),缺少任意一项不得进入考场。
6.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的体温检测,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不得继续进入考点考试。
8.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我市作为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9.高、中风险地区或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返津,且期间不得离津,并居家开展健康监测与报告。对无法提前返津者,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0.10月2日至考试结束,考生须每日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记录体温。
11.考前14天和考前3天,由市自考办和市卫健部门负责,将考生报名库与相关部门的病例库(主要指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比对,分别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12.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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