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2、认真组织,精心实施。
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把“以考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贯穿
于整个毕业申报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二、毕业申报条件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方可申报。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2016年6月至 2019年5月期间注册的在校生实践课程 考核合格可申请毕业;2016年6月之前注册的已经满5年,将按社会考生对待;2019年5月之后注册的不满两年,不能办理毕业。
三、毕业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1年上半年我市自考毕业申报时间为5月20日-5月31日(工作日)。进行毕业申报时,需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毕业申报材料,社会考生到区县招考办,实践课程考核考生到所注册的助学院校,领取《毕业生档案袋》、《毕业生登记表》(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等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段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专科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考生申请免考课程的,须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
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并打印电子版证书或成绩单。
(三)提交毕业生照片电子版。毕业生照片采集要求:宽和高不得小于212×282,即宽212像素,高282像素;不得大于480×640,即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照片的高一定大于宽且总大小不得超过50KB。采集照片时背景不要太深,应以“浅蓝色”为准,光线充足,亮度适中,考生相貌务必清晰,免冠。
(四)《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本人填写,不得代写,不得涂改。表中内容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不得漏填信息、漏盖图章。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5月18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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