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工作需要或变动居住地等原因,需要更换报考地点的,可按以下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一、省内变动转考报考的,不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在报考时,可以根据本人的需要选择新的报名点报考。
二、办理跨省转考的,按照《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实施细则》(琼考〔2023〕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考籍电子档案由我局统一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转考平台进行转发和接收,不再以机要形式递送,也不接受外省转入的纸质考籍档案。
(一)转出受理
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省准考证等材料,在2023年9月1日-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省考试局自考办申请办理转出。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转入受理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出省准考证等材料,于2023年9月25-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省考试局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并对转入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和签字,逾期将退回转出省。
海南省考试局
2023年8月22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0年10月浙江自考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打印通告
07-19西安理工大学2022年自考专升本毕业论文报名通知
04-28天津自学考试销售管理等专业停考通知
12-26赣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展2018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场体验活动
07-23贵州大学2022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及毕业考核评审通知
04-12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陕西省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08-01南京市2022年下半年自考省际转考信息确认相关说明
02-28北京市各考区自考办地址、联系电话
10-27浙江省2017年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