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忆的概念
记忆是在头脑中积累、保存和提取个体的心理过程。运用信息加工的术语,就是人脑对外界输入的信息进行编码、存储和提取的过程。人们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感和从事过的活动,都会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不同程度的印象,这个就是记的过程;在一定的条件下,根据需要这些储存在头脑中的印象又可以被唤起,参与当前的活动,得到再次应用,这就是忆的过程。从向脑内存储到再次提取出来应用,这个完整的过程总称为记忆。
二、记忆的基本过程
记忆包括三个基本过程:信息进入记忆系统--编码,信息在记忆中储存--保持,信息从记忆中提取出来--提取。记忆的三个基本过程的作用恰好可以与计算机的信息加工过程相类比,如图4.1所示。下面对这三个过程分别加以说明。
图4.1 记忆的三个基本过程
(一)编码
编码是记忆的第一个基本过程,它把来自感官的信息变成记忆系统能够接收和使用的形式。一般说来,我们通过各种感觉器官获取的外界信息,首先要转换成各种不同的记忆代码,即形成客观物理剌激的心理表征。编码过程需要注意的参与。注意使编码有不同的加工水平,或采取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对于一个汉字,你可以注意它的字形结构、字的发音或字的含义,形成视觉代码、声音代码或语义代码。编码的强弱直接影响着记忆的长短。当然,强烈的情绪体验也会加强记忆效果。总之,如何对信息编码直接影响到记忆的储存和以后的提取,一般情况下,对信息采用多种方式编码会收到更好的记忆效果。
(二)保持
保持也称储存,已经编码的信息必须在头脑中得到保存,在一定时间后才可能被提取。但信息的保存并不都是自动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日后的应用,我们必须想办法努力将信息保存下来。已经储存的信息还可能受到破坏,出现遗忘。心理学家研究记忆主要关心的就是影响记忆储存的因素,以便与遗忘做斗争。在下一节记忆的模型中,将对几个不同的储存系统做详细的分析。
(三)提取
保存在记忆中的信息,只有在被提取出来加以应用,才是有意义的。提取有两种表现方式:回忆和再认。日常所说"记得"指的就是回忆。再认较容易,原因是原刺激呈现在眼前,你有各种线索可以利用,需要的只是确定它的熟悉程度。一些学习过的材料无法回忆或者再认出来。它们是否在头脑里完全消失了呢?不是的。记忆痕迹并不会完全消失,用再学习可以很好地证明这一点。即让被试先后两次学习同一材料,每次达到同样的熟练水平,再次学习所需要的练习次数或时间必定要少于初次学习,两次所用时间或次数之差就表示了保存的数量。
三、记忆的类型
依据记忆的内容,可以对记忆进行如下分类:
(一)陈述性记忆和程序性记忆
陈述性记忆处理陈述性知识,即事实类信息,包括字词、定义、人名、时间、事件、概念和观念。陈述性记忆的内容可以用言语表达。程序性记忆又称技能记忆,记忆程序性知识,如怎样做事情或如何掌握技能,通常包含一系列复杂的动作过程,既有多个动作间的序列联系,也包括在同一瞬间同时进行的动作间的横向联系,这两方面共同构成的复合体是无法用语言清楚表述的。例如打篮球,你所知道的规则和方法是储存在陈述性记忆中的,但你擅长拦网和远投,这些运动技巧则储存在程序性记忆中。
(二)情景记忆和语义记忆
随着记忆研究的深入,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托尔文将陈述性记忆又进一步区分为情景记忆和语义记忆。
情景记忆是指对个人亲身经历过的,在一定时间和地点发生的事件或情景的记忆。语义记忆是对字词、概念、规律和公式等各种概括化知识的记忆,它与一般的特定事件没有什么联系。对信息的这种意义特征的记忆不依赖于接收信息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而是以语义为参照。情景记忆和语义记忆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日常所从事的大多数活动中,语义记忆、情景记忆和程序性记忆三种记忆都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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