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样态和责任
1、具体而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2、对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主要采取行政制裁、民事以及刑事制裁的手段。
二、侵权抗辩事由
1、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2、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自考辅导资料:2021年10月《学前教育史》—幼稚师范教育的发展
06-042023年4月浙江自考英美文学选读复习笔记:Alfred Tennyson
12-092023年4月浙江自考英美文学选读复习笔记:Washington Irving
12-082023年4月浙江自考心理学复习笔记:情绪情感及其种类
01-042022年浙江自考心理学复习笔记:人格性质
11-03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复习资料:我国幼教行政管理及体制
05-162023年浙江自考水产繁殖育苗技术复习资料:论述题
02-27自考辅导资料:2021年10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实践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
06-11自考辅导资料:2019年10月《美学》知识点-想象
09-18自考辅导资料:2021年10月《学前教育史》—斯巴达的学前教育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