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3年4月浙江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专利权的期限

时间:2023-04-15 09:01:03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以下自考复习资料均由浙江自考网整理并发布,考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自考报名、考试、成绩查询、毕业、历年真题、常见问答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浙江自考网。

1、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但具有时间限制。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专利法》对专利权保护期限所做的规定是: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

3、1993年1月1日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

4、1992年12月31日前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到2001年12月11日仍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其专利权期限延长为自申请日起20年。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报名提醒

【报名:1月13-17日】

浙江自考服务中心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

APP
下载

man
联系
微信
wxlogo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