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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浙江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资料(61)

时间:2022-06-17 16:55:1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读】2022年10月浙江自考考试很快就要开始了,留给考生们复习备考的时间也是越来越少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到考生们备考,于是浙江自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10月浙江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资料(61),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快来一起看看下文吧。

2022年10月浙江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资料(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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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知觉的, 有知觉的, 理性的, 合理的, 推理的)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在实践中把客观事物转化为主观观念的第一步,它以直接性为特点,通过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心理反映形式揭示事物现象和现象之间的外部联系。

  感觉是人脑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它是感性认识从而也是整个认识过程的起始环节。

  知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的反映。

  表象是感性认识高级形式,它是人脑对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曾经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对象的形象的再现和重组。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借助于抽象的思维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加工、整理、概括而形成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和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理性认识以间接性、抽象性为特点,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基本形式。

  概念是理性认识最基本的形式,它是客观事物的一般属性、内在本质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

  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的反映,是对事物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明和断定。判断是概念以浓缩的形式包含着的个别和特殊的东西的丰富性的展开。

  推理是人的思维对外部世界的理性把握,它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合乎地推出未知的反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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