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在毕业前要提交一份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科研价值的学习成果,即毕业论文。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确保撰写质量,规范操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并将《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浙财大继〔2022〕27号)、《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浙财大继〔2022〕28号)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一、撰写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工作进程安排
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旬:由学生确定论文方向,教学点根据学生论文方向安排指导教师。
2024年1月——2024年2月:确定论题,在指导教师辅导下,收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
2024年3月——2024年4月:撰写初稿,学生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论文。
2024年4月25日前:学生将指导教师认可可以定稿的论文连同查重报告打印并装订上封面后,一式三份交指导教师批阅;同时再提交一份毕业论文连同封面的word和pdf文件,单独一份成绩评定表(即论文封面三)word文件,查重表一份pdf文件,文件均以学号+姓名命名。
2024年4月30日前:校外教学点安排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批阅后交各校外教学点,继续教育学院安排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批阅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2024年5月:组织本科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各教学点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论文答辩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结束。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成人教育本科学生撰写的论文有查重要求,大家一定要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浙财大继〔2022〕27号)、《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浙财大继〔2022〕28号)等制度操作执行,
三、其它事项
(一)各校外教学点须成立本单位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论文撰写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关于怎样撰写毕业论文的专题讲座。领导小组名单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教学点自行聘任解决,自行解决有困难的,由我院代聘解决。需我院代聘指导教师的校外教育机构,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学生的论文选题方向按班级汇总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4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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