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9月10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其中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实行网上办理。
转考条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及现场确认相关手续的考生方可办理转考。
办理时间:网上办理转考及考籍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受理省际转考的时间为9月10日至30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2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
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
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
二、 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三、外省转入
省际转考(外省转入)须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现场办理,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到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给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
1.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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