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更好地满足优秀专科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愿望,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河南省普通高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河南省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者均可报考。 (二)2016年至2017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退役的士兵,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学历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高校和专业,详见《2017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申请。考生按照《2017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
四、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安排。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试《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考试《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各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二)录取。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录取。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高校择优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对2017年7月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资格和毕业证书的考生,其专升本的报考资格无效,相关高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当年未取得毕业资格的考生名单报省招办。
五、入学、管理和待遇
(一)入学和管理。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高校报到,学籍及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高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招生超过30人的专业,高校要进行单独编班,科学制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课程衔接教学和人才培养;确不具备单独编班条件的,可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本校同一专业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三)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加强对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集体决策,加强过程督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顺利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学校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河南省2017年专升本考试的政策和要求向考生传达,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原学校和录取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档案和学籍转接工作。学生报到后,录取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复查中发现的报名、考试、录取舞弊作假考生,按照《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请各级教育部门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同级招办。
监督电话:0371-69691252,举报邮箱:hnzsbks@163.com。
2.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3.2017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
4.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