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网>教育新闻 > 正文
自考攻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0 08:55:26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着力构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中职生纵向流动,经教育部批准, 2017年河南省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全日制连续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经过学籍系统比对违规同时具有高中和中职学籍的考生,应取消其2017年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二、招生学校、计划和专业

  对口招生高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其中,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适度整合调减对口本科招生高校数量,优先安排河南省应用型本科转型发展高校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在确保实现本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对口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为其招生主渠道(原则上省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达到其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和分类考试招生总规模的50%以上,其他高职院校达到60%以上)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安排本校的对口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批准本校开设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2017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详见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报名提醒

【报名:1月13-17日】

浙江自考服务中心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

APP
下载

man
联系
微信
wxlogo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