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的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是国家选拔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教育选拔考试。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是教育公平原则的集中体现。遵守考试纪律、共创良好的考试环境是广大考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牢固树立诚信考试观念和“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头。遵守诚信考试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对禁带物品的检查。考生若将禁带物品带入场内,将按违纪舞弊处理。
四、河南省各考点配备身份证识别仪,考生身份不符或拒绝进行身份验证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考生应认真答题,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卷、答题卡。考试结束时,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六、每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七、每场考试结束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名单将在各考点公布;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作为考生诚信记录将处理结果通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凡考试舞弊的考生,取消各科考试成绩,且下一年度不得报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舞弊,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八、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借考试之机实施诈骗,妄称“考前能够搞到试题”,兜售所谓的“试题”或“答案”,骗取考生钱财。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这些骗人的谣言和伎俩,以免上当受骗。
九、考试既是知识的竞争,也是品德的检验。广大考生既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否则,将害人害己,追悔莫及。要端正思想,轻装上阵,考出真实成绩,考出优秀品德,以实际行动维护河南招生考试的良好形象!
十、我办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期间考试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371—68101521。欢迎社会各界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予以举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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