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学校:
为了做好普通中专招生下一阶段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学校
学生网上申请学校的时间为9月1日—10月14日。操作步骤:学生先登录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查询选择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学生必须正确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慎重选择学校,若学校接受学生的报名,各志愿学校按顺序网上锁定时间为一天,根据学生报考志愿的情况,最多等待四天即可再进行其他学校的报名,若所报考的学校不予接收,学生随时可以再选择其他学校。
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五年制和“3+2”高职计划两个学校志愿、小中专计划两个学校志愿;高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两个学校志愿。
学生通过网上申请学校,是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充分尊重学生升学意愿的重要举措,各级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宣传,指导学生通过网上申报学校。各招生学校在上述时间内要安排人员对学生的申请及时给予回复,以免造成生源流失。
二、采集学生基本信息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1]5号)文件制订的信息标准,负责已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包括第一次录取已报到的学生)的信息采集
招生学校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汇总到平台上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利用平台提供单机版信息采集程序,可以由多人输入最后汇总导入平台;二是在平台上逐个输入;三是按照省定信息标准将学生信息准确输入的DBF文件导入平台。
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加强领导,专人负责。10月21日之前须完成增加、减少及修改学生基本信息的工作,及时将确实已到校报到的准确无误的新生基本信息上传到平台,作为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和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的唯一依据。10月21日之后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招生学校不能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再进行修改,平台不再接收招生学校上传的学生信息。
三、计划管理
普通中专招生各计划类别生源计划全部面向河南省,打通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使用。招生学校须在9月20日之前将到校报到的考生人数分计划类别进行统计并上传平台。五年制和3+2高职超计划的学校和小中专、大中专超原计划15%以上的学校须在9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省招办核实执行。
四、信息交流
招生学校和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信息交流的时间为9月1日—10月21日。
9月2日之前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将当地中招成绩库上传平台。各地招办对招生学校上传的新生信息应及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要求、信息有误和重复录取的新生信息要及时返回招生学校,提醒和要求学校按规定进行修改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招生学校在认真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并确保准确的基础上,对三类特殊问题(即学生考试信息和户籍信息不符的、重复录取的以及学生年龄偏小的)的处理办法是:(一)招生学校收集学生相关证明材料(考试信息和户籍信息不符的,招生学校须提供学生初中毕业学校的原始材料、初中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两个及以上学校重复录取的学生,招生学校须提供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学校交纳的全部费用的原始单据、考生本人的申请等材料;小中专年龄小于13周岁,即199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学生,招生学校要提供学生初中毕业证原件;大中专年龄小于17周岁,即1994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学生,招生学校要提供学生高中毕业证及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审查无误后向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提出书面申请。(二)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认真审核学校提出的申请,对属于本地的学生及时确认,10月21日之前在平台上据实予以纠正。同时招生学校须将批准的申请于录取集中时报省招办备案。(三)因故未处理和未确认的上述情况,招生学校可在集中办理录取手续期间依上述程序办理,通过后方可打印录取新生名册。10月21日—11月4日平台上的学生信息修正由省招办负责。
平台上省招办、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招生学校实时联系工具是365Q在线。
五、录取管理
普通中专集中办理录取手续时间定在10月31日—11月4日,地点是鹿鸣山庄(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总台电话0371-62890666)。10月31日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报到,11月1日招生学校报到,11月2日—4日办理2011年普通中专所录所有计划类别新生录取手续,11月4日18:00时录取结束。
录取的有关要求是:(一)五年制和“3+2”执行省招办公布的以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为单位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二)五年制和“3+2”考生档案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建立并带到录取现场发给学校。小、大中专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负责建立。(三)10月24日—10月28日省招办、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进行新生录取资格、招生计划、招生费缴纳审核,无误后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四)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和“3+2”及省管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办(收款人: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号:1702020629008902357,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花园路支行,并注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中专招生费),市管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2011年省管计划的录取费转账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逾期将无法打印录取新生名册。(五)集中办理录取手续时不接收新增学生的信息。集中现场可处理中招考试信息和户籍信息不符、学生重复录取及小中专年龄小于13周岁、大中专年龄小于17周岁的学生资格审查的情况。
六、其它
(一)省招办2011年研发使用平台,是普通中专招生工作中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服务学校、服务学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学校要加大对平台的宣传,及时上传下载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普通中专的宣传效果。
(二)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违规招生,严禁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各招生学校在平台上要真实准确地介绍学校,坚决杜绝虚假不实宣传、有意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要认真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传平台,坚决杜绝学生信息错误或虚假情况的发生。各级招生办公室要积极为招生学校、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及时网上答疑,指导好学生选择普通中专志愿;要主动和招生学校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第一次远程录取结束后,招生任务还很艰巨,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学校要密切配合,积极深挖生源潜力,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广泛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接受普通中专教育,确保2011年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2011年普通中专招生下一阶段工作日程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2011年普通中专招生下一阶段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
负责单位 |
1 |
网上申请学校 |
9月1日—10月14日 |
学生、招生学校 |
2 |
通知学生报到、采集学生基本信息 |
9月1日—10月21日 |
招生学校 |
3 |
上传中招成绩 |
9月2日截止 |
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
4 |
各计划类别上传到校考生人数 |
9月20日截止 |
招生学校 |
5 |
调整招生计划 |
9月30日截止 |
教育厅、省招办、招生学校 |
6 |
上传新生信息、信息交流 |
9月1日—10月21日 |
招生学校、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
7 |
交纳招生费 |
10月24日截止 |
招生学校 |
8 |
录取检查、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
10月24日—28日 |
省招办、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
9 |
集中办理录取手续 |
10月31日—11月4日 |
省招办、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招生学校 |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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