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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处理2009年普通中专录取遗留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14:03:51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处理2009年普通中专录取遗留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招办,各招生学校:

  
今年普通中专招生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经过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的共同努力,前两次集中共办理已到校学生20万人录取手续,距离今年的招生任务还有2万人的差距。为了更好地完成招生任务,两次集中之后,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密切配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又征集了新的生源。现就办理这些学生的录取手续及解决好有关遗留问题通知如下:

  
一、这次解决遗留问题定于1222日—25日在郑州紫荆山宾馆进行(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不再参加)。请各招生学校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届时携有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省招办逾期不再办理。

  
二、招生学校要按照省招办规定的信息标准( 省招办负责打印五年制、“3+2”及省管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简称为省管计划,下同)的录取新生名册。省管计划涉及的招生学校须在129日之前将拟录取学生信息通过邮箱上传省招办。省招办设4个邮箱(略)。邮件标题:学校代码+学校名称+遗留问题上报数据。 市管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计划(简称为市管计划,下同)由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招办或者招生学校按照要求打印录取新生名册(见 三、五年制和“3+2”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计划不得擅自组织招生。录取仍执行原公布的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若生源不足,学校须于129日之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可适当降分。

  
四、省管计划的普通中专学校持采集的拟录新生信息光盘直接到省招办集中办公地点办理审核手续。按照豫教财[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不重复收费)。招生学校最后将录取名册留存省招办两份。

  
五、市管计划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持经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招办审核过的录取名册和录取新生信息光盘随这次录取到省招办集中办公地点办理备案手续,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招办要负责通知到当地的市管学校。市管学校最后将录取名册留省招办两份。

  
省招办中专处联系电话:(略)。

  
(12月22—25 日省招办中专处移至紫荆山宾馆办公)

  
紫荆山宾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8号(河南省军区第一招待所)

  
总台电话:0371-81676288  8167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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