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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2009年对口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11-22 10:04:31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 教学[2009] 272号)精神,我办制定了《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实施 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 中、技工学校)具有计算机初级以上等级证书(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具有资质的考证机构颁发的由教育 部考试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工作由 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统一安排。考生报名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报名所在省辖市或县(区)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

  考生(不含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照顾对象、照顾条件、照顾标准及报名时的审查工作按普通高考的规 定执行。

  考生须认真填写《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生信息采集表》(
  1、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生信息采集表
  2、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数据库结构
  3、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报考情况及试卷用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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