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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4 11:00:5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7]1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普通中专招生服务工作,推动2007年的招生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河南省实际,现将2007年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安排
根据教育部中专招生可以多次组织录取的精神,2007年河南省省属普通中专、幼儿师范、五年一贯制试验班、“3+2”分段制高职及省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简称省管学校)仍然采取两次集中录取的办法。第一次集中录取于7月31日—8月5日在河南天中大酒店(郑州市顺河路31号)进行(第二次集中录取另行通知),本次集中安排如下:
  7月31日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报到。
  8月1日招生学校报到。
  8月2日进行五年一贯制试验班(简称五年制)、“3+2”分段制高职(简称“3+2”)预录取。
  8月3日进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简称小中专)预录取。
  8月4日继续办理预录取手续,8月5日18:00第一次集中录取结束。
  二、录取规定
  1、省管学校的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
市属普通中专学校(简称市管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各地招办组织进行,经征求市地意见后决定,2007年市管学校仍随省管学校一并进行录取。
  2、本次集中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五年制和“3+2”在以各地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省招办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实验区和非实验区分差问题由各地招办负责协调处理。
  3、五年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3+2”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1.3投档,小中专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投档。学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请于7月13日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执行新的投档比例。
  4、本次集中各地招办不携带考生档案(第二次集中录取时再携带)。
  5、本次集中省管学校的预录名册(一式三份,不同计划类别不得混打)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打印。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做好机器和纸张等方面的准备。
五年制、“3+2”和小中专都要根据上线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分类排序打表。预录名册必须注明考生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6、凡委托我办代为录取学生的学校,须于7月13日前,将委托函件和录取通知书(注明开学时间及入学有关事项)寄达我办。委托其他单位或学校代录的,应同时函告我办,代录单位须持招生学校委托函,按我办规定时间参加录取。
  7、本次集中省管学校暂不缴纳招生费,待第二次集中录取时再根据实际录取人数缴纳招生费。
  8、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的省外艺术、体育类学校文化课成绩原则上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成绩,参加河南省集中录取。
  9、各地招办参加录取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重点扩权县(市)原则上不超过4人)。招生学校参加录取工作的具体人数由学校自定。
  学校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凭学校介绍信、工作证和身份证报到。
  各地招办和招生学校参加中专录取的工作人员每人带一寸照片一张,在录取地点办理《录取工作证》。
  三、录取流程
  8月1日学校到总台领取有关材料。
  8月2日上午8:30召开录取大会,会后学校到各地招办领取五年制和“3+2”预录名册,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持预录名册和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到省招办办理预录手续,下午18:00五年制和“3+2”录取结束。
  8月3日上午8:00学校到各地招办领取小中专预录名册,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持预录名册和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到省招办办理预录手续。下午18:00小中专录取结束。
  8月4日继续办理有关预录手续,8月5日下午18:00第一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省管学校办完手续后,预录名册交省招办一份、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一份、学校自留一份。
  《录取通知书》由学校通过邮局寄送考生本人。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要同时寄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指南。
市管学校到市招办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市管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待第二次集中录取时再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录取结束后,各地招办要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报考高中未被录取的学生到中专学校去,尽最大努力完成省下达到本地的招生计划。
  四、录取机构
  录取期间,省招办设立联络组、审核组、行政组,其职责如下:
  联络组:负责本次录取组织工作,掌握录取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录取中出现的问题,接收和处理各类报告,解答招生录取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对河南省考生志愿、分数及录取数据库的统计。
  审核组:负责核对及统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负责审核录取分数线,检查各种录取手续是否齐全,整理预录名册。
  行政组:负责录取场所的食宿、交通、通讯、接待、保卫、联络、文印、会议、财务和物资供应。
  五、录取纪律
  1、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招生机构和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严禁在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政策。
  3、加强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省、市招办及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不得与非招生机构的人员进行招生方面联系。
  4、各普通中专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不得与非学历教育机构联合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班,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
  5、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步骤进行录取,不得拖延时间,影响工作进度。在录取过程中要相互配合,按时完成任务。
  6、自觉遵守门卫制度,凭录取工作证进入录取场所,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录取场所。

注:
录取地点:河南天中大酒店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1号(顺河路与未来路交叉口)
总台电话:0371-66346888  66345888(传真)
邮编:450004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中招会考处地址:郑州市农业路11号。
电话:0371-63941204  (7月30日前)
邮编:450002
7月30日至8月5日省招生办公室中招会考处迁往录取地点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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