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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处理2007年普通中专录取遗留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2-11-26 08:44:3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各招生学校: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7年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任务,解决好有关遗留问题,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这次解决遗留问题定于12月18日—22日在郑州龙门大酒店进行(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不再参加)。请各招生学校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届时携有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省招办逾期不再办理。
  二、招生学校要按照省招办规定的信息标准(见
  三、对未完成原公布“3+2”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适当降分,但最多不超过40分。招生学校要根据生源情况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新的最低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五年制原则上不降分。
  四、对于原报普通高中志愿转报五年制和“3+2”考生的成绩确认问题由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签字盖章的成绩证明,并经省辖市招办盖章确认。
  五、省管计划的普通中专学校持录取名册、采集的拟录新生信息光盘及普通高中转报五年制和“3+2”考生的成绩证明直接到省招办集中办公地点办理审核手续。招生学校最后将录取名册留存省招办两份。
  六、市管计划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持经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过的录取名册随这次录取到省招办集中办公地点办理备案手续,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负责通知到当地的市管学校。市管学校最后将录取名册留省招办一份。
  省招办中专处联系电话:0371-63941204,63696305。
  (12月18日—22日省招办中专处移至龙门大酒店办公)   龙门大酒店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20号(河南电视台北临)   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


1、2006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入信息标准(略) 2、录取名册打印要求(略)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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