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招生规定,非高等艺术院校高中起点本、高职 (高专)艺术类专业的术科加试仍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为了帮助考生进行复习准备,特组织编写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加试的考试说明。该考试说明根据成人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对入学新生的基本要求和成人考生的实际情况编写,是进行统一命题、考试的依据。
第一部分
美术、工艺美术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
美术专业:素描(静物或石膏像) 色彩(静物) 工艺美术专业:素描(静物或石膏像) 色彩(静物) 基础图案(二方连续、四方连续、适合纹样)
(一)、素描 素描是造型艺术的基础,是美术、工艺美术的专业基础课之一。 1.考试要求: (1). 构图完美、适当,符合一般的构图规律。 (2). 形体比例正确,能表现出对象的形象特征和精神气质,要求形体结构正确。 (3). 能运用素描语言表现出画面的大体明暗关系,并具有一定的局部刻划能力和空间感。 (4). 画面主体突出,层次分明,虚实得当,整体统一。 2.考试形式:写生
(二)、色彩 色彩是学习美术、工艺美术的专业基础课之一,是研究色彩规律和用色彩造型表达客观世界的一门科学。 1.考试要求 (1). 构图稳定、布局合理、主次分明。 (2). 能较正确地把握画面的色彩关系,色彩统一谐调,并具有一定的形体塑造能力。 (3). 画面具有一定的体积、空间及质量感。 (4). 能发挥水粉画(水彩画)的绘画特点,在深入表现对象的基础上,避免色彩过脏、过燥、粉、花、灰 等 弊 病。 2.考试形式:写生
(三) 、基础图案 图案是工艺美术专业的基础课之一,是在掌握造型和色彩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工艺美术专业必须具备的专业课程。 1.考试要求 (1). 正确理解试题,根据试题要求,按照图案构成形式恰当选择素材。 (2). 主题突出、构思新颖、构图完整。 (3). 纹样造型要概括、提炼、装饰感强。 (4). 画面层次清晰、丰富,色调感强,疏密安排错落有致。 2.考试形式:命题设计。
第二部分
艺术设计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 素描(静物或石膏像) 色彩(静物) 设计基础(图形设计)
(一)素描 素描作为艺术设计的基础,旨在训练学习者对立体形态的理解能力与表现能力。 1. 考试要求: (1). 构图完整。 (2). 能把握对象的整体结构,造型准确。 (3). 用尽可能简洁的素描语言表现对象。 2. 考试形式:写生(石膏像或静物) 3. 备考工具:铅笔
(二) 色彩 色彩写生是艺术设计的基础,旨在提高对色彩现象与色彩规律的认识能力与反映能力。 1. 考试要求: (1). 构图平衡、有序。 (2). 理解并表现对象的色彩关系,画面色彩合谐。 (3). 尽可能表现出对象的材质感。 2. 考试形式:写生(静物) 3. 备考工具:水粉
(三) 设计基础 设计基础重在考察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设计能力。 1. 考试要求: (1). 用试卷中要求的图形构成要素,画出3个视觉不同的图形线稿,每个线稿尺寸为100mm×100mm的正方形。 (2). 选择其中一个线稿进行配色,以四色为限。 (3). 所完成的图形线稿、色稿应具有创造性及美感。 2. 考试形式:命题(创意图形设计) 3. 备考工具:铅笔、水粉、尺、规
二、 适用层次和专业
1. 适用层次:高中起点本科和高职(高专)。
2. 适用专业: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等。
第三部分
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 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可任选其一) 音乐基本理论 视唱
(一)、专业主科 1. 考试内容 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为音乐考试的主要科目,考生可任选一项为主考科目。 (1)声乐 声乐考试主要是根据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声乐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考生可自选1-2首歌曲作为考试曲目。 (2). 器乐 器乐考试主要是根据考生的演奏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 器乐考试的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电声乐器等。 器乐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考生可任选一种乐器,自选1-2首乐曲或练习曲作为考试曲目。 (3). 舞蹈 舞蹈考试主要是根据考生的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的难度,韵律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舞蹈考试的体裁主要是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考生可自选一个舞蹈片断参加考试。 2、考试形式与方法 (1) 声乐、器乐、舞蹈采用当场个体测试的形式。 (2) 声乐、器乐、舞蹈三科考试的歌曲、乐曲、选跳的舞蹈作品均由考生自选,乐谱及用于舞蹈伴奏的舞曲录音带由考生自备,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 考试要求 (1). 声乐 ①声音条件较好,无喉疾病变 。 ②歌唱方法基本正确,咬字吐字基本准确。 ③演唱歌曲有一定的表现力,整体效果较好。 (2). 器乐 ①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 ②演奏作品音高、节奏基本准确。 ③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及艺术表现力。 (3). 舞蹈 ①形体条件较好,身高、形象等基本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②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舞韵谐和。 ③有一定的基本功及表现力。
(二) 、音乐基本理论 1.考试形式:笔试(含理论性试题与练习式试题) 2.考试范围 (1). 音的长短:音符、休止符、附点音符、音符时值的基本划分、连音符。 (2). 音的高低:音列、音级、音名、音列分组、变音、等音。 (3). 节奏、节拍:拍子、拍号、拍子类型、切分音、音值组合法、节拍的正确划分。 (4). 音程:音程种类、构成音程的方法、音程转位、单音程、复音程、等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 (5). 调式:调与调号、大小调式分类、大小调式音阶结构、平行调、同主音调、民族五声调式、民族七声调式、同宫系统调。 3. 参考书目:各类正式出版的线谱乐理教材
(三)、视唱 1. 考试范围 (1). 简谱视唱: 第一组:简单节奏的音阶式、琶音式试题。 第二组:各种节奏、音程的综合性试题。 (2). 线谱视唱: 在一升一降调号内,常用节拍、节奏、音程的综合试题。 2. 考试形式 (1). 采用个体测试形式。 (2).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根据安排依次进场,抽签确定考试试题 ,进行视唱考试。
二、 评分
1. 考场设立主考1人,考评员5—7人,组成评分小组。考生视唱完毕后,评分小组当场评分。 2. 评分办法:根据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实际视唱水平,当场举牌评级。由主考判定分数等级后,考评员在该分数等级内各自打分。记分员收取考评员的评分表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将其余分数之和除以有效考评员人数,作为该科最后得分。
三、成绩管理 考试与评分结束后,由微机员打印考生专业成绩册,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