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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04年高考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6 14:02:37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省辖市教育局、招生办:

  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04〕46)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04〕13)号文件的规定,各地在组织高考报名中应加强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考生异地报名。除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户口所在省辖市招办同意,可办理借考手续在高中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外,非应届高中毕业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接收非本县(市、区)考生报考。报名期间必须严格审查户口薄、身份证和毕业证、会考证。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严格审查最终学历证书。

  二、严禁高二学生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对组织和纵容高二学生报考和为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假高中学籍者要严肃查处。

  三、严禁考生重复报名。考生只能在一个报名站报名一次,不得多站多次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省、市、县三级招办要逐级对汇总上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验收,发现有考生异地报名、高二学生报名、考生重复报名者,除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考试作弊对考生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不得单纯以高考上线率、录取率为考评中学教育质量的依据,更不能向中学下升学指标。各级招办不得为应试教育提供有关数据信息。

  六、各级招办、报名站应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报名站张榜公布考生姓名、学校、班级,接受社会监督。

  七、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违规收费。

  200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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