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辽宁省决定停考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的新考生报名。
二、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毕业证书。
三、辽宁省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它原则上相近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最后办理毕业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辽宁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承诺书
02-10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公告
06-16关于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崇左市考区考生防疫事项的公告
07-07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7月10日18时公布
07-10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高职(专科)批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线
08-142022年9月甘肃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告
05-12甘肃省2023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名公告
05-132023年河北省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
08-152022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07-09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03-06